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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中社12月31日电根据山东证监局在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公告,宋莉因其配偶史曙光在宋莉担任鲁北化工(600727)独立董事期间,存在短线交易行为,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具体而言,史曙光在2022年3月31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期间,累计买入2万股鲁北化工股票,并在六个月内卖出或买入,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。
根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,监管机构决定将该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,并要求宋莉引以为戒,规范本人及近亲属的证券交易行为,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若对此监督管理措施不服,宋莉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复议与诉讼期间,该措施将继续执行。